新华网云南频道8月10日电(记者 浦超)记者从云南省统计局了解到,云南省将严格执行国家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和规范全省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跟踪统计工作。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云南省统计局日前向各州(市)统计局和省级各有关直报厅局(公司)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亿元以上新开工投资项目的资格界定和上报条件,并确定了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的核实上报程序。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首先要实地考察项目,县级统计局向州(市)统计局提供所在地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正式开工和实地考察情况,并保证其建设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可靠,准确无误,必须经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才能合法有效,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其次是核实确认,各州(市)统计局负责对所辖各县(区、市)上报的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进行严格的资格和上报条件核实,核实项目正式开工证明(现场数码照片)材料和亿元以上项目新开工报告,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统计局复核确认,并将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举证材料存档备查;最后是复核确认,省统计局及时对各州(市)提供的项目正式开工证明(照片)材料和亿元以上项目新开工报告进行复核确认。对于未能通过省统计局复核确认的,不能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对于具备资格但上报条件不全且又未通过上级统计部门核实程序的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采取暂缓纳入国家投资统计报表,待上报条件成熟后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中。对于跨州(市)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由实施建设项目的省级直报厅局或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并向省统计局提供举证材料和开工现场证明,由省统计局进行复核确认。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云南省统计局强调,各州(市)统计局和省级各有关直报厅局(公司)要严格依法统计,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今年下半年,云南省统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建设领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全省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进行抽查,对全省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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