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乌兹别克斯坦籍、现年42岁的阿利莫娃·阿诺拉因贩毒,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今年3月30日,阿利莫娃人体携毒,在经过瑞丽江桥警犬基地时,被边防民警抓获。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阿利莫娃的辩护律师介绍,今年3月30日,阿利莫娃应男朋友邀约到德宏旅游,随后被指控人体藏毒。而阿利莫娃庭审描述,她到云南来,到德宏后就失去了记忆,当她清醒过来时,她已身在看守所里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开庭当天,法庭专门为阿利莫娃安排了一个翻译,对整个庭审进行全程翻译。在经过15分钟的休庭后,法庭对阿利莫娃运输毒品一案当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阿利莫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当宣判结束时,翻译将判决结果告知阿利莫娃,询问她对判决结果的意见是否上诉时,她只说了一句“我不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被告人阿利莫娃,1967年2月22日生,是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人,此前是一名教师。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 项陆才 (春城晚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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