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昆明市安监局公布了《昆明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6类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企业不光将被工商部门重点监管,还会影响其办理金融信贷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6类不良行为是: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死亡2人(含2人)以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屡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谎报、瞒报、漏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发生其他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10月1日起,市安监局将把上了“黑名单”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或者安全信息网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安监部门还将把“黑名单”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通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锁定,实施重点监管;并由人民银行将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录入企业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在办理、管理信贷业务时,将把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除了要受行政处罚外,生产经营单位还必须每个月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由县(市)区安监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查检查,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到要求。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进了“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再次被列入“黑名单”或者在“黑名单”期间不按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 庞继光 (都市时报)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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