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云南3月15日电(特约记者刘德安 通讯员尹云辉)云南省金平[JinPing]县马鞍底乡马鞍底村委会马鞍底街农民李正军,无证驾驶自己未落户的摩托车[MoTuoChe]被交警大队查扣后,于当晚到交警大队用钳夹断锁链,将摩托车[MoTuoChe]骑走,其行为构成盗窃罪。3月9日,被告人[BeiGaoRen]李正军被金平[JinPing]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去年10月29日15时50分许,被告人[BeiGaoRen]李正军无证驾驶一辆无牌照的红色二轮摩托车[MoTuoChe]从金平[JinPing]县城十字路口驶往翻车湾,当行至翻车湾时被金平[JinPing]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扣后停放于交警大队停车场内,并用铁链锁好。当日18时15分,李正军邀约另一男子到交警大队停车场,用破坏钳将锁车铁链夹断,将自己被查扣的价值人民币5080元的二轮摩托车[MoTuoChe]盗走。公安民警发现查扣的摩托车[MoTuoChe]被盗后,调出当日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中显示被正是李正军来盗走的,遂出警跟踪,很快在金平[JinPing]县城十字路口将李正军抓获归案。 该案经金平[JinPing]县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后,金平[JinPing]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BeiGaoRen]李正军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交纳罚金,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BeiGaoRen]李正军服判,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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