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法院近日一审宣判,杭州一家国有建设公司原部门副经理陈某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陈某,男,36岁,同济大学学士,浙大硕士,正在攻读博士。妻子也在读博,家庭幸福,有个5岁的儿子。 tujian.org
前年,西溪湿地因村居改建,大批柿子树(大多30年到50年树龄,也有上百年的)要迁移到其他路段做绿化。陈负责招投标。 tujian.org
杭州一家绿化公司的郭总想中标,走陈的门路,答应给陈500万元房产公司干股。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陈默认,在招标过程中动了手脚,郭如愿中标。之后,郭将500万元干股换成现金给了陈,陈用这些钱买了一套文鼎苑的房子,一辆别克君悦轿车,注册了一家建设公司。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案发后,检察院追回425万元,缺口近75万元。陈说,赔不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11月1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没有当庭判决(本报2008年11月12日第5版曾报道)。 tujian.org
近日,案子审结,陈受贿罪成立,因大部分受贿款已被追回,他的认罪态度比较好,也有悔罪表现,法庭酌情从轻处罚。 tujian.org
在上诉期满最后一天,陈提出上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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