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区正元阁足道会馆重新装修后开业,店面外竟然有工商局、民政局、派出所等多个行政部门的祝贺条幅,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下午,绍兴市工商局看到本报报道后,派人到该店进行了调查。在正元阁足道会馆门口,中兴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要求店家将墙壁上所有的广告祝贺条幅撤下。因为店主不在,工作人员要求其第二天到工商部门接受调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市工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工商部门不可能向这家店开业祝贺,在条幅上标上“绍兴市工商局贺”的字样,完全是店家的个人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越城区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昨天也表示,挂条幅纯属店家擅自而为,他们根本不知情,昨日他们已让店家将条幅撤下,并要求店方作出书面道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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