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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互信度不够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的内销市场似乎格外热闹。近期,杭州各地的展销会和特卖会一场接着一场地举行,各大商场的打折力度可谓“史无前例”。但是从展销会和商场买回来的商品,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怎么办?不少市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退货。但是有的消费者不是因为质量问题,而是因为不喜欢,后悔了,也想退货,这能行吗?现在不少商家就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心态,先口头承诺“不喜欢可以无条件退货”,但等到你真正要退货的时候,经营者就玩起了“变脸”。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无理由退货”比比皆是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如今,商家是铆足了劲要处理积压产品。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一些商家打出了“无理由退货”的招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无理由退货”比比皆是。延安路上的一家服装店的玻璃窗口上,黄纸、红字的“无理由退货”宣传标语贴在醒目的位置。该店的服务员说:“无理由退货针对的只是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不是所有的产品都能无理由退货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像这样张贴标语宣扬“无理由退货”的商家不多,但很多商家在与消费者谈生意的时候都口头承诺“无理由退货”。市民王小姐是个爱时尚的女孩。她有时把衣服买回去就后悔了,也想退货,但常常遭到店家的拒绝,最后只得作罢。“我常去买衣服的几家店,老板还会给我退货。但多数商家口头承诺的‘无理由退货’都是无效的,老板不承认。就算你有发票,也拿他没有办法。”她这样告诉记者。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其实,“无理由退货”对浙江的消费者来说并不新鲜。2007年5月,杭州西湖景区曾有近百家商家联合开展这一活动。杭州市摄影服务公司还签署了《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无理由退货诚信服务自律公约》,其下属的21家摄影服务网点都提供“无理由退货”这一特殊服务。不仅在杭州有这样的现象,在宁波、上海、广州、成都都存在“无理由退货”这样的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无理由退货”也有无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就像上面的那个服务员讲的一样,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无条件退货的,“无理由退货”实际是有条件的。去年,宁波11家商家联合向消费者承诺:“消费者在这些地方内购买的商品,无任何质量问题,不属国家、三包、规定范围内,符合承诺的商品范围和期限内、未经使用,经检验确认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商品,将无理由给予退货。”实际情况呢?据了解,“无理由退货”实施几个月后,苏宁、银泰等商家都受理了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申请,累计受退货数百起。但是,与商场日销售额和每日商品交易的总量相比,无理由退货的比重显然微乎其微。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食品、黄金珠宝、化妆品、内衣等商品则被所有商家排斥在“无理由退货”之外。商家们还特别规定了一个退货条件:退货商品遇价格调低的,按价格调低后金额退款;遇价格调高的,按实际支付金额退款。凤起路一家面包店老板说:“很多商家对‘无理由退货’是有顾虑的。主要是担心实行了无理由退货后,会有很多恶意退货。你就拿面包来说,要是顾客买了又来退,卫生问题就成了很麻烦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商场的“无理由退货”承诺是有差异的。首先是时间长短不一,时间期限最长的为15天,而大部分商家都是以7天为退换期限。其次,每个商场的商品退货范围有所不同。一般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货”范围内的产品,大多是质量过硬的产品。但消费者往往并不知道哪些是“无理由退货”范围内的产品,哪些不是“无理由退货”范围内的产品。 tujian.org
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互信度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虽然在商家眼中,“无理由退货”不是“无条件退货”,但按大多数消费者的理解,“无理由退货”与“无条件退货”没什么区别。换言之,消费者认为,既然提出“无理由退货”,就不该设置很多条条框框。有的商家提出的退货条件之“苛刻”,让很多消费者不得不选择放弃这一优惠。“有时候换货也要有与售货员唇枪舌剑,耍嘴皮子。有时商品未退成,反惹了一肚子气,这样不划算。”杭城某机关单位的公务员章小姐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有关专家认为,商家规定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不会影响二次销售”,但这一点是非常难以界定的,而且主动权、解释权都掌握在商家手中。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市国纲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郑山山律师。他认为,在“无条件退货”上出现纠纷,一方面是消费者怕被商家欺骗,觉得自己处于弱势,商家不会让煮熟的鸭子飞了;另一方面,许多商家心存顾虑,担心万一碰到“对付”不了的顾客,会“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是因为双方互信度不够,并且现行的无理由退货还缺乏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tujian.org
他还分析说,出现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商家与消费者对“无理由退货”的理解存在争议。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如果“无理由退货”是商家事先制定的一个格式条款(比如说商家在店里放置了醒目的告知牌等),那么对这个条款的理解存在争议的话,按照《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这不是一个格式条款,而是商家与消费者的协商条款,那么对其理解有争议的话,如果商家说只能换不能退的话,那就明显违反合同规定,属于违约行为了。消费者应当搜集证据,寻求法律程序维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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