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里买一个烤红薯吃,会感觉又暖和又香甜。这样的路边摊,为什么不能合理地存在呢?”有市民这样说。 tujian.org
其实,不少市民对路边摊“禁止式”的城市管理模式并不满意:将城市清理得“一尘不染”,居民们修个鞋、买个针头线脑,都得进超市、跑大商场,那多麻烦。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况且,城市居民中还有大量的中低收入者,街头摊点让这些人有更多的选择和方便。正因如此,本来城管执法的初衷是维护市民利益,但当执法人员和小商贩发生冲突时,不少市民却站在被执法者一边,这种尴尬,引人深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如何既要兼顾市民生活便利的需求,又不影响道路交通,给小商小贩留下生存空间?如何在城市管理与民生保障、社会秩序与摊贩权利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正成为考验我们城市管理能力的一道新考题。而杭州的城市管理模式,今后,可能成为浙江其他城市效仿的对象。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最大限度允许摆摊或成常态。该条例规定,市、县、镇政府在制定城市、镇规划时,要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规划确定的经营场所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当及时修改,划出一定的临时经营场所。 tujian.org
杭州市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的这个规定是个亮点,体现了实事求是、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理念,是立法的进步,是社会文明的进步。城管执法局作为条例的执法主体,应当而且必须严格执行。 tujian.org
不过,这个负责人也强调,“我们要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规定。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场所设摊经营,不仅仅指个人,也包括任何单位。也就是说,单位未经批准占道经营也是违法的,是不允许的。这条规定早在1994年发布的省市容环卫办法中就已经有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的有序、整洁。试想,如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随意在城市公共场所设摊、兜售,那杭州的环境将会怎样?”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负责人说,“对小商小贩的管理,我们执法部门一直倡导要疏堵结合。“疏”不代表完全放开,放任自由,而是要规范、有序,这就是条例规定的‘政府在规划时就应当确立相应的场所’。而擅自占道设摊,随便设摊,仍然是不允许的。因为他们的行为其实是违法的,我们作为执法者,当然要保护合法者的利益,纠正违法者的行为,不然怎么保证市场的公平呢?所以,对那些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场所设摊、兜售的违法行为,还是要依法执法,为广大的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容环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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