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2日讯
“拿到赔偿款,我就可以安心地回家过年了。”日前,重庆丰都人范永芳从绍兴县齐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沈女士手中接过4.2万元,这笔钱是她在厂里上班期间受伤所获得的赔偿款,包括伤残等级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赔偿项目。 tujian.org
今年30多岁的范永芳早在几年前就在绍兴县齐贤镇“东翔纺织”打过工,后因生孩子离开该厂。2007年9月份,她又回到该厂上班,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厂里也没有提供任何用工证明。去年6月20日早晨8点左右,范永芳在工作时,身体被卷入机器内,导致其手臂和身体多处受伤,而且做了脾脏修补手术。直到今年8月底治疗出院,范永芳共花去医药费5.3万余元,这笔钱由厂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出院后,范永芳找到长里,希望厂里赔偿其受伤带来的损失,以便早点回家休养,但厂里拒绝了她的要求。随后,范永芳又来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劳动局以其没有劳动关系证明,要求其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去年11月底,范永芳找到了齐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帮忙解决其工伤赔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沈女士说,他们接到范永芳的请求后,立即与厂里取得了联系,经过反复做工作,厂里最后同意赔偿,然后依据范永芳的伤残等级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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