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4日讯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由本报率先报道的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原检察官金启和日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这是检察系统最高个人荣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金启和1980年9月从事检察工作,先后在黄岩县检察院和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任职。2007年2月,金启和被查出肺部带病灶,但他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8个月后,他被确诊为肺癌晚期,这时,他才住院治疗。在这8个月里,金启和加班61次,先后办结7起重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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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日,金启和去世。从检28年来,金启和主办或参与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无一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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