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7日讯(通讯员 施幼薇)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4450户城镇居民的抽样调查,2008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727元,同比增长10.5%,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长5.4%。实际增幅比2007年降低3个百分点。
从四大类收入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539元,比上年增长7.1%,增幅比上年低4.4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162元,比上年增长21.1%;人均财产性收入1325元,比上年增长22.6%;人均转移性收入4955元,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3730元,比上年增长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