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9日讯 招用员工一个月以内必须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已经成为我市广大企业经营者的共识。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信息,至去年年底,全市已有224.7万名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比上年末增长了31.6%,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基本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市属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5%。《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年以来,对企业规范用工起到了极好的促进作用。
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显示,随着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的稳步提高,劳动合同的期限也普遍延长,从以往的以一年期短期合同为主转变为两年至三年期为主,劳动关系稳定性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