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9日讯 记者从衢州市人民医院获悉,从本月20日起,该院将与柯城区社保局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门诊联网结算。届时,参保居民持城镇居民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到市人民医院就医,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当场结报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的部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柯城区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对在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之前产生的门诊医药费,参保人可持发票原件、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卡和身份证件,到柯城区社保局城镇居民医保业务中心办理报销,报销比例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