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
有句老话放在王明(化名)身上最合适不过了——“死要面子活受罪。”东窗事发后,他恨不得打自己两嘴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王明喜欢“吹”,曾在朋友面前夸口称在消防大队有认识的朋友好办事,一些审批什么的事都能搞得定,看到朋友们羡慕的眼神,他不知道有多过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可是有些朋友还真把他的话当回事了,2007年12月份,王明的一个朋友(是一家中介公司的),受委托帮助运河镇一印刷厂办理房产证,其中有些程序需要消防大队审批,这位朋友立刻想到了王明,为了图方便,他就找到王明,请他去消防大队“朋友”那里关照一下,办理个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王明一听动真格了,暗暗叫苦,怎么办?树活要皮,人活要脸,但是王明知道按照正规途径这个事根本无法办理审批,想来想去,王明想到了个法子,他在街头找了个办假证的电话,联系到了办假证的人,花了150元从那里刻了枚“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消防大队”的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日后,王明又在临平世纪公园门口请人在2份“房屋消防安全工作联系单”上“消防大队审核意见”一栏签署“同意办理房产证”等意见,并加盖私刻的印章。这个大忙算是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1月,余杭区国土资源局在审批这2份文件时发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消防大队”印章是伪造的,而且伪造得相当没有水准,印章上居然错刻成“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公局消防大队”,笑翻了不少人,王明听到风声,乖乖到公安机关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经审理,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王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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