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 昨天上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将故意放火焚烧太平天国侍王府的被告人毛某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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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查明,毛某因太平天国侍王府纪念馆对其停职不满而产生放火焚烧侍王府的报复心理。2008年10月4日17时许,毛某趁保安吃饭之机偷了西院边门钥匙。10月5日17时15分许,毛某窜至二进西厢房东边第二间内,用打火机点燃房内图纸放火,致使侍王府陷入火海之中。后经消防部门近1个小时的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但被烧毁的西院二进西厢房木构架重建约需经费20万元人民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金海因故意放火致使中国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平天国侍王府纪念馆发生大火,情节特别恶劣,故判处毛金海有期徒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