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雷 本报通讯员 陈福 3月20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作出处罚决定,在网上[WangShang]散布日本[RiBen]核电站爆炸污染山东海域谣言的杭州网民陈某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人民币。 3月15日上午,在杭州一电脑公司工作的陈某,用网名“鱼翁”在网上[WangShang]散布有关近期日本[RiBen]地震引发核污染影响我国海域的谣言:“据有价值信息[XinXi],日本[RiBen]核电站爆炸对山东海域有影响,并不断地污染,请转告周边的家人朋友储备些盐、干海带,暂一年内不要吃海产品。”该信息[XinXi]经湖州等地网民在网上[WangShang]转发后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许多网民纷纷向公安机关举报。 杭州警方立即据此开展调查,找到了陈某。今年31岁的陈某交代,3月15日上午10时许,他在网上[WangShang]聊天时看到了上述信息[XinXi],未加思索便将该信息[XinXi]复制后转发给亲朋好友。随后,该信息[XinXi]又被湖州网民在网上[WangShang]转发,引起了部分市民的恐慌。 经西湖警方的批评教育,陈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已有比较深刻的认识,承认自己违法散布虚假信息[XinXi]危害社会、教训深刻。他立即在网上[WangShang]发布了澄清公告:“本人在网上[WangShang]散布的有关日本[RiBen]核电站爆炸对山东海域有影响以及关于盐与海带之类的话,没有事实根据,是虚假消息,希望大家不要相信,不要误传。” 根据陈某的违法事实,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依法对陈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编辑:S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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