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中国特色 中国亲民 国家礼仪 全民学习 国家记忆 图文聚焦 行业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图鉴国情 亲民工程 国礼系列 图解国学 图鉴国史 博览古今 地区消息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情集萃 亲民项目 国礼品鉴 国学精华 国史系列 中图推荐 国际博览 关于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浙江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浙江高院为审理房产纠纷出台指导意见--中国图鉴
2011-05-04

  房产新政频出,买房卖房官司不断

  省高院出台指导意见[YiJian]为房产纠纷划出“是非线” 本文来自织梦

  本报请律师结合常见案例为你一一解读

内容来自dedecms

  无论是去年4月的房产新政“国十条”,还是今年1月的“新国八条”,对房产交易来说都影响重大,不可避免造成了一系列关于买卖[MaiMai]房合同[HeTong]纠纷:已签了合同[HeTong]的买卖[MaiMai]双方[ShuangFang]反悔了或者贷不出款了,怎么办?有些人超过了规定的购房套数,买不成了,怎么办?

织梦好,好织梦

  各级法院对这类官司如何处理存在较大争议。昨天,几经调研走访并十易其稿的浙江省法院《关于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ZhengCe]影响的房屋买卖[MaiMai]合同[HeTong]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YiJian](试行)》(下称《意见[YiJian]》)由省高院发布执行,十三条指导意见[YiJian]为这类纠纷划出了“是非线”。 本文来自织梦

  房产新政并非“不可抗力”

内容来自dedecms

  司法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新政属于“不可抗力”,认为买卖[MaiMai]双方[ShuangFang]可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HeTong]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内容来自dedecms

  但是高院《意见[YiJian]》认为,调控政策[ZhengCe]不属于“不可抗力”。因为根据法理,只有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三大要件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可是自去年“国十条”来,中央和地方频频出台政策[ZhengCe],调控目标非常明确,完全称不上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

copyright dedecms

  对这种调控政策[ZhengCe],高院认定为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ShuangFang]的事由”,也就是买卖[MaiMai]双方[ShuangFang]都没有错,法院允许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HeTong],也酌情承担出卖人实际付出的费用等合理损失。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即使解除合同[HeTong] 也要支付合理的中介费

内容来自dedecms

  《意见[YiJian]》第九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请求房屋买卖[MaiMai]合同[HeTong]当事人支付其已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合理报酬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对未予明码标价、虚假误导、混合标价、捆绑标价、炒卖房号、赚取差价,以及其它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收费,不予支持。 内容来自dedecms

  “限贷”和“限购”处理不一样 copyright dedecms

  省高院民一庭庭长许惠春强调,对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ShuangFang]的事由”规则不能滥用,在现实中,有些买卖[MaiMai]双方[ShuangFang]只是受新政的间接影响,却想借此转嫁自己本应该担负的交易风险,所以《意见[YiJian]》明确只有符合“纯粹因受限贷、限购、禁购等调控政策[ZhengCe]的直接影响,合同[HeTong]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下,才可以适用这个规则。 copyright dedecms

(编辑:SN026)
 相关链接
·揭秘便衣警察工作状态:不同场所做不同打扮--中图社
·老板欠债3000多万在杭州乘飞机被拒--中国图鉴
·村干部向数十位村民借90余万后人间蒸发--中图网
·父子用双氧水浸泡牛百叶销售5年 每日卖50余斤--中图网
·浙江多地气温飙升 杭州最高温打破4月历史纪录--中国图
·儿子在重症室脑部缺氧死亡 父亲欲跳楼轻生--中国图鉴
·地产公司操控环评谋利被曝光 违规项目仍未被查--中国
·癌症晚期妻子称丈夫未照顾好自己要求离婚--中图网
·杭州1.2千米路段造价千万 开通1年维修费达百万--中图
·嘉善杜鹃花展开幕 市民5月3日前都可前往观赏--中国图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