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义) 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友全等17人“涉黑”团伙案,3月22日,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黑老大”陈友全因犯组织[ZuZhi]、领导黑社会[SheHui]性质组织[ZuZhi]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GuYi]伤害罪、故意[GuYi]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DuChang]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罚金3万元;邓力家等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四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内容来自dedecms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以来,陈友全刑满释放后,通过他人介绍、请吃喝玩乐等方式,笼络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和社会[SheHui]闲杂人员,逐渐将邓力家等人收为骨干成员。骨干成员又发展吴世洋等人为下一级成员。陈友全领导组织[ZuZhi]成员通过开设赌场[DuChang]、参与赌博、收取保护费、安排手下到赌场[DuChang]上班等方式获取钱财,并实施了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GuYi]伤害、故意[GuYi]毁坏财物等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SheHui]治安秩序。 本文来自织梦 (编辑:SN034) 新浪[XinLang]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XinLang]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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