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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输美纺织品第五次协议招标的公告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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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8年度输美纺织品第四次协议招标情况,招标委员会决定进行第五次协议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资格
具备2008年度输美纺织品协议投标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此次招标。
二、各类别投标总量、最低投标量、最高可投标量
根据各类别投标总量(附件1)、上述企业各类别2007年1-12月出口业绩,并按照《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中的计算公式计算得出各企业相关类别最高投标量(附件2)。各企业相关类别投标量须大于等于各类别规定的最低投标量(附件1),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量,如各企业相关类别投标量低于该类别规定的最低投标量或高于最高投标量,则该企业该类别中标量为零。
企业可在具备投标资格的类别上,在本企业该类别最高投标量和最低投标量之间自主决定投标数量。本次协议招标如企业未投标或投标数量低于其最高投标量,则视为全部放弃或部分放弃其可投标数量。企业所放弃的数量不再保留在该企业名下,由招标委员会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另行处置。
三、投标价格
各类别2008年度输美纺织品第四次协议招标价格即为本次协议招标投标价格(附件1)
四、投标方式
本次协议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方式进行。附件2中具备投标资格企业应在11月28日上午9:00至12月1日下午3:00之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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