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金融风暴发生后,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处境艰难。为了帮助企业扭亏脱困,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国务院对601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了债转股,这在一定时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对企业债转股的最初愿望和目标却没有完全实现,其根本原因是体制、政策的改革或调整没有跟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债转股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体制僵化。企业债转股后,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国家财政部持有债转股企业的股权,而财政部又委托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这些企业的股权,但根据国务院有关债转股的政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权是有限的。二是制度设计没有普遍适用性。近几年,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对债转股企业的相关政策,但政策的普遍适用性不强,没有把特大型企业、大企业和小企业加以区分,没有把经济效益好的与不好的企业加以区分,甚至没有兼顾到债转股企业和企业所在地的具体情况。三是有相当一部分债转股企业经营困难,处于无助无力的状况。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出资人不到位、政策不适用是主要原因。委托管理债转股企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正在向金融类企业转型,对制造型企业尤其是部分地方制造型企业的基本态度可以概括为四句话:不反对企业发展,对企业发展支持不力,寻求资本或股权退出,不降低退出标准。这样一来,部分企业处于当地政府管不了、出资人不管、管理层无力管的“三不管”状态,其混乱可想而知。 tujian.org
因此,建议国家改革对债转股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政策:将财政部持有的债转股企业的股权,依据企业规模和性质分别无偿划转给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市级国资委持有;调整股权或资本退出政策,依据企业规模和经营状况,分别设置和降低股权退出或转让的比例,为债转股企业的资本流动松绑;结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替财政部代管债转股企业股权的局面。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肆虐的形势下,改革对债转股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显得尤为迫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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