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保局10月14日公布,将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实施4项措施,提高焦炉煤气利用效率。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山西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该省不少焦炉在生产过程中剩余的煤气只能通过空燃处理,这样不仅浪费资源,而且给周边环境带来一定污染。为了提高焦炉煤气利用率,山西省各级环保部门将对辖区企业剩余煤气排放情况进行强制管理,并以4项具体措施保证管理到位。4项措施是:今后焦炉、粗苯管式炉及对外供作燃料的煤气必须为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剩余煤气没有合理利用途径的焦炉不得投产,已投产的焦炉要采取保温运行,禁止焦炉煤气直接排空;焦化基地、焦化龙头企业和焦化集中区加强对区域焦炉煤气的整合利用,回收化工产品,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焦炉煤气排放造成的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鼓励引进省外、国外资金利用剩余焦炉煤气生产下游化工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对于污染物排放达标的焦化企业,山西省环保局将对企业的装煤出焦、酚氰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在备煤、装煤出焦地面除尘站和焦炉烟囱、废水总排口等处安装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和监控系统,杜绝超标排污和事故排污。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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