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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辰溪县重视舆论监督妥善处理群众投诉 |
20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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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驻湖南记者 张敏 胡玉英) 3月16日,本报接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城郊乡东星居委会村民投诉,反映该县有关部门在建设过程中征地安置补偿不到位等问题。 据投诉人反映,在被征地村民要求出示土地征用文件及征地补偿标准时,辰溪县城郊乡政府及东星居委会并未出示,同时还强行测量农民土地,因此,村民没有在测量结果上签字认可。乡政府及居委会工作人员还自行制定了补偿标准,并按照该标准,将土地补偿款在晚间单独送到每家每户要求签字领取,而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将测量结果及地类划分情况进行公示。由于征地程序不合法、补偿标准不透明等原因,被征地农民都不愿意签字,更不愿意领取补偿款。 接此投诉后,记者前往辰溪县调查采访,经过实地了解,证实村民所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在被征地的近30户村民中,有极少数村民未领取补偿款。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记者及时将采访结果通报了辰溪县有关部门,引起了该县领导的高度重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辰溪县城郊乡被征用的这块土地,将作为该县城北汽车站的建设用地。据辰溪县交通局副局长谢德涛介绍,城北汽车站项目用地为城镇建设规划用地,是辰溪县今年十大建设工程之一。辰溪县是一个有53万人口的大县,县城虽不大,但交通比较发达,经过此地的客车、货车非常多,原有的汽车中心已不能满足现有客流的需要。为了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效能,辰溪县委、县政府,早在2006年,就开始对城北交通运输中心的建设开始构想,建成后的城北汽车站将是一座以交通运输经营、服务、监管等配套设施集一体的运转中心。 本文来自织梦 对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问题,谢德涛解释说,该项目的用地在被征之前已不是基本农田,但是国土局在发放补偿款的时候,还是按照征地补偿标准中一类水田的补偿标准发放补偿款。同时他还承诺,在汽车运输中心建成之后,被征地农户具有优先就业权,可签定就业协议,这也是交通局在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上采取的积极措施之一。他表示会尽量多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3月27日上午,辰溪县委常委、宣传部汪部长和政府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县长熊安台召集县国土局、建设局、城郊乡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集体接受记者采访。熊副县长表示,群众所反映的建设过程中征地安置补偿不到位的这两个项目,都是辰溪县城镇建设的重点项目,辰溪县政府一定会依照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问题,并欢迎媒体进行监督。 至发稿时止,群众所投诉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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