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健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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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座桥塌了,主管部门领导又一次站出来要求“举一反三”。在短短两个月内,这已经是第3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塌桥事故了。当桥毁人亡的悲剧再次无情上演时,很多老百姓脑中生出疑问:我们每天走的路、过的桥难道真的这么脆弱?还要有多少座桥倒下去,桥梁质量才能“站起来”?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又一座桥成为“奈何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7月15日1时33分,津晋高速公路匝道桥发生坍塌事故。5辆货车从坍塌的桥上坠落,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 情节相似的悲剧频繁上演,让人格外心痛。 2007年6月15日5时15分,325国道广东省佛山市九江大桥桥墩被运沙船撞击,桥面大面积坍塌。 2007年8月13日下午4时40分,湖南省凤凰县在建的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64人遇难。 2007年8月15日,208国道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段东柳林桥整体垮塌。 2009年5月17日下午16时30分,湖南省株洲市红旗路发生高架桥坍塌事故,24辆汽车被坍塌的桥体压住,其中有1辆公交车。这起事故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 2009年6月29日2时34分,黑龙江省铁力市呼兰河西大桥发生垮塌事故。在这起塌桥事故中,8辆货车坠入呼兰河,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 又一条路变成了不归路,又一座桥变成了“奈何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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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绿伞”护卫不了生命安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我国并没有关于桥梁建设、养护、管理的专门法律,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都对桥梁建设提出了要求。一些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也对桥梁建设、养护、管理作出了规定。不仅如此,交通运输部和原交通部还部署了多次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2007年,原交通部修订了1991年颁布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修订后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要求,“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增强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讽刺的是,就在十几天前,交通运输部刚刚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从设计、施工、养护等多个环节入手,对公路桥梁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国务院安委会也在通报黑龙江省铁力市呼兰河西大桥垮塌事故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并消除公路桥梁、铁路桥梁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遗憾的是,在规范、制度、标准接连出台,专项治理行动频频发起的同时,桥梁坍塌事故并没有减少的趋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塌桥夺命何时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新华社报道,津晋高速公路匝道桥坍塌事故发生后,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领导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抢救伤员,细致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查清事故原因,立即开展以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确保不再发生重大事故。天津市长黄兴国也赶到事故现场,强调要举—反三,对天津市所有的桥梁进行普查。 多么熟悉的“举一反三”! 在湖南株洲高架桥垮塌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紧急下发文件,要求湖南各市“深刻吸取株洲市‘5·17’高架桥垮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施工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施工安全管理,严防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发生”。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在铁力市呼兰河西大桥垮塌事故发生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各类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强调“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每一起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都要求“举一反三”,可相似的问题却接连发生。在一个颇具影响力的车友论坛上,网友在评论津晋高速公路匝道桥坍塌事件时说:“为什么主管部门每次都是马后炮放得及时?能第一时间要求‘举一反三’,为什么不能第一时间采取防范措施?一次次‘举一反三’,究竟要‘举’到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反’过来?”我们也希望主管部门能早日给网友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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