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钟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简称《城市方案》)和《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简称《农村方案》),鼓励城市建筑大规模应用可再生能源,引导农村建筑试点应用清洁、可再生能源。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最高补贴8000万元 鼓励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市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城市方案》明确,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包括区、州、盟的地级市、副省级城市,下同),中央财政将予以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每个示范城市5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申请城市两年内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面积、应用技术类型、能源应用效果、设施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每个示范城市的资金补助额不超过8000万元。 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资金数额原则上不得少于总补助款的90%,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制定标准等。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分3年拨付。2009年,中央根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申报情况确定补助资金总额,并按测算资金的60%拨付补助资金。 tujian.org
最高补贴1800万 鼓励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县 tujian.org
《农村方案》明确,中央财政对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2009年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补助标准为: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项目60元/平方米;一体化太阳能热利用项目15元/平方米;以户为单位的太阳能浴室、太阳能房,补助资金为其投入额的60%。每个示范县的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 财政部将上述确定的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由省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到示范县,示范县负责将补助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农村方案》强调,对没有完成上报工作任务或节能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县,下一年度将适当扣除其补助资金;对示范效果好的县,下一年度将给予优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以太阳能等技术为支撑 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范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城市方案》要求,申请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的城市,在今后两年内新增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应达到以下标准:地级市(包括区、州、盟)应用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应用面积不少于300万平方米。 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包括新建(含改、扩建)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面积及既有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面积。精确面积将根据不同技术类型的应用面积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0.5 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 太阳能供热制冷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5 太阳能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5。地源热泵技术包括土壤源热泵技术、淡水源热泵技术、海水源热泵技术、污水源热泵技术等。 专家分析,在上述公式中,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和太阳能制热制冷系统建筑应用面积的系数最高,可见国家对这两种比较成熟、应用范围较广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是要重点推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以农村中小学校为重点 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示范点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农村方案》指出,在农村地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可以改善农村民房、中小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的供暖条件,推动清洁能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近年国家重点扶持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域是:农村中小学校和县城(镇)、农村居民住宅、卫生院等公共建筑。《农村方案》还着重强调,各地要结合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农村中小学校的生活设施,推进太阳能浴室建设,为学校师生提供充足的生活热水;实施太阳能、浅层地能采暖工程,满足中小学校的采暖需求;建设太阳能房,为学校建筑供暖。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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