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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批城乡规划督察员赴17市监督守关 |
2009-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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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 钟和) 6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行第4批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遣仪式。17名城乡规划督察员将被派驻到江苏无锡、广东珠海、山西大同等17个城市,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等都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一旦被破坏就很难恢复,所以必须强化管理,事前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干预。作为一项新制度,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从规划项目审批入手,以跟踪监督、事前制止为主要方法,减少了事后查处造成的损失。这种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的做法,既有利于保障中央政策的落实、确保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促进公共投资发挥最大效益,又有利于维护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保护公共利益和不可再生资源。 据悉,2006年至2008年,向江苏南京、河南郑州、云南昆明等34个城市派驻了51名城乡规划督察员。这些督察员在维护城市总体规划权威性、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增强地方政府领导遵守规划的意识、预防规划腐败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再加上即将派出的这批城乡规划督察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年来共向51个城市派驻督察员68名。 城乡规划督察员常年在派驻地工作,不干预地方的正常行政工作,通过列席地方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的相关会议、查阅审批资料、踏勘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从2006年至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各地的城乡规划督察员累计发出督察建议书70余份、调查报告200余份,大部分意见和建议都受到了地方政府的重视,许多问题被重新讨论研究,避免了违反规划造成的损失和浪费。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违反建设规划的行为一旦发生,可能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失。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督察员平时深入实际、积累情况,违规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多数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制止,有效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 仇保兴表示,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实行增强了地方政府对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认识,有助于提高地方规划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第4批城乡规划督察员到达派驻地后,要坚持事前和事中监督,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在初始阶段,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依法实施,并为中央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做好服务工作。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扩大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范围,力争在2至3年内,将城乡规划监督员派至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所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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