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志国
今年已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4年了,但建筑节能工作仍未取得相应的进展。 2008年10月1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配套法规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开始施行。在此之前,国家能源局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国家发改委设立国家能源中心。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成立,都显示出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 在“有形之手”不断发力的同时,“无形之手”也在用力。一系列与建筑节能有关的市场机制逐步发挥作用,使建筑节能工作向前推进。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建筑节能任务艰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要降低20%左右。根据这一计划,从2006年至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平均每年须降低4%。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6年、2007年和2008年,我国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了1.33%、3.66%和4.59%,只有2008年实现了当年的节能目标。 “为了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今年和明年,我们必须把前两年没完成的指标完成了,保证单位GDP能耗每年至少降低5.21%。因此,‘十一五’后期的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涂逢祥说。 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3左右。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这个比例将不断加大。因此,建筑节能对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在2009年4月举行的第五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长姜伟新透露,按照国务院的计划,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我国要完成1.5亿平方米住宅的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2008年,我国仅完成了4000万平方米住宅的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未来两年任务十分艰巨。 tujian.org
政府监管发挥作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完成节能减排的艰巨任务,近年来,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政府的监管工作不断加强。 自2008年以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完成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相继实施,我国的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涂逢祥说,这些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落实,需要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监管。因此,成立新的管理部门并明确这些部门的节能减排工作职能非常有必要。 “从国家能源局的成立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再到国家发改委设立国家能源中心,政府部门这些举措凸显了节能减排任务的艰巨性和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涂逢祥说。他认为,政策的引导对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特别是在我国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的情况下。 tujian.org
市场调控初见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除了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调控作用之外,市场这只“无形之手”也在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是目前发展最快也最受推崇的新型节能管理机制。近几年,这种靠市场规律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做法在我国已得到普及。在山东青岛、河北承德等城市,能源服务公司对建筑节能工作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我国已经开始实行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财政补贴制度,将来还会出台各类财政税收激励政策,以带动节能产业发展。 涂逢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过程中,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同样重要。在此之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中国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符合市场规律的政府干预必不可少。政府高层的表态和专家的建议不谋而合。 涂逢祥说,建筑节能是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大事。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发展,政府应不断加强监管,并进行广泛宣传,以增强公众的节能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