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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毅 日前,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再次提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并开征物业税。受此影响,刚有“回暖”迹象的楼市不得不面临重大利空考验,各方人士也是畅所欲言,从各自的角度出发,见招拆招,尽情挥舞。 究竟什么是物业税呢?从理论上讲,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的一种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纳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增加。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并以财产的持有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依据国际惯例,物业税多属于地方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 物业税备受关注,与其被托付的重任密切相关。有人大胆地预测,如果开征物业税,房价将有40%的下降空间。一些人认为,开征物业税后,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费会进行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炒作行为。此外,物业税也增加了炒房者囤积住房的成本。国家信息中心在其发布的经济形势预测分析报告中指出,物业税不仅有利于打击房地产投机、稳定房价,而且有助于改善地方税收结构、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当然,也有不少专家对开征物业税并不看好。他们认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重税,虽然起到了增加住房投机成本、抑制投机需求的作用,但在供求紧张的市场环境下,这种成本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从各国经验来看,物业税的征收原则是从价计税,即开征物业税时,要按房产的评估价值来征收,使多占财产的人多纳税。然而,我国的房产价值评估体制并不健全,难以应对如此复杂的局面。由此可见,将楼市的健康发展系于新税种的做法,当属过度期望,试图一招制胜,难免急功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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