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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多发现象 |
200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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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代表在会上发言。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指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维持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助于深入开展以预防腐败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工作,有助于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相关政策,有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助于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做到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认真排查并解决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管理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工程建设的案件。对腐败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认真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创新体制,完善机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加快构建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促进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制订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新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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