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擅自施工者最高可处30万元罚款
(通讯员 康飞) 日前,河南省漯河市“平安中原”一号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启动,凡涉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建筑工程,未经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就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最高可处30万元罚款。 据了解,本次清查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开展检查。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包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落实,重点单位防火档案是否健全,建(构)筑物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建(构)筑物与周围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建(构)筑物耐火等级、泄压面积(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充足并完好有效,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是否设置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标语等。 在清查整治行动中,漯河市治安支队、派出所、消防支队等加强与安监、交通、城建、质监等部门的协调,实行联查联办,形成整治合力。新《消防法》实施后,涉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建筑工程,未经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就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和使用,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构)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对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规定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500元以下罚款或者5日以下拘留;对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灭火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漯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风山强调:“此次清查整治行动作为国庆消防安保系列行动的第一炮,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消防、治安、监督支队全体人员要深入一线,与基层派出所民警混合编组,并肩作战,分片包干,对分包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理,该整改的整改,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取缔,决不姑息迁就。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限期整改复查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要依法从严从重给予处罚,全力确保国庆60周年漯河市的消防安全稳定。”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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