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上海5月3日电(记者 李佳佳)《上海市居住[JiZhu]房屋租赁[ZuLin]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市民意见3日如期结束。汇总显示,80.4%的市民对“办法”总体持肯定态度,认为《租赁[ZuLin]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进一步明确出租房屋的条件,限制随意调整租金,收取租赁[ZuLin]保证金金额,进一步明晰租赁[ZuLin]双方的安全责任,规范经纪机构的中介行为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 本文来自织梦
此间市民认为,“办法”规范了租赁[ZuLin]行为和市场,维护了租赁[ZuLin]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深入开展“群租”整治,还市民一个安全、宁静的居住[JiZhu]生活环境。但在租赁[ZuLin]管理的许多问题上,市民由于所站的角度不同,看法也不尽相同。 dedecms.com
根据零点指标信息咨询公司对调查问卷情况的初步统计,41.7%的上海市民赞同“人均租房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45.4%的市民则认为5平方米太小,应当适当扩大,但也有12.8%的市民认为5平方米太大,应当适当缩小;76.4%的市民对“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JiZhu]”表示赞同;在“居住[JiZhu]房屋租赁[ZuLin]期限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的,应当一次性确定租金;租赁[ZuLin]期限为一年以上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每年只能调整一次”方面,有56.8%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上海市一直以来是中国流动人口聚集城市,房屋租赁[ZuLin]问题备受关注。据上海市房管局介绍,目前上海市房屋租赁[ZuLin]市场规模超过3100万平方米,其中上海本地居民约占8%、非户籍人口约占88%、港澳台及海外人士约4%左右。 本文来自织梦
为规范居住[JiZhu]房屋租赁[ZuLin]行为,上海市曾在2004年出台了《上海市居住[JiZhu]房屋租赁[ZuLin]管理实施办法》,但随着上海房屋租赁[ZuLin]市场的快速发展,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此间新“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规范房屋租赁[ZuLin]市场,更体现出“买卖不破租赁[ZuLin]”、“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等民事法律原则。 dedecms.com
据悉,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一间原始设计用于居住[JiZhu]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和转租单位,禁止将原始设计的居住[JiZhu]房间再分隔、搭建,禁止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JiZhu]的房屋出租。合同期满后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的,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人,未提前通知的,承租人可以继续居住[JiZhu],合同转为不定期租赁[ZuLin]。而租赁[ZuLin]期间,房屋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情况下对房屋拥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方可向其他人出售。 copyright dedec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