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山西省物价局表示,即日起本省公路客运票价可执行浮动价格的有关规定,客运票价上浮不得超过20%。
自上个月成品油调价后,本省公路客运压力随之增大。为了适应公路汽车运输市场的情况变化,缓解成品油价格上涨的影响,在保持客运价格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即日起本省的公路客运票价可执行浮动价格,客运票价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后的票价不得低于运输成本;客运经营者实行票价浮动的,应提前10天会同汽车客运站报当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物价部门表示,他们对擅自提价、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要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