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青海省交通厅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举措,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重点,以打造廉政交通为目标,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为抓手,逐步形成了制度制约、思想防范、工程廉政、联手预防的反腐倡廉四大机制,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腐败事件的发生。
在四大机制的保障下,西部大开发以来,青海累计完成交通建设投资280多亿元,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85%以上。青海省交通厅先后被评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从2002年到2006年,青海省交通厅领导班子连续5年被省纪委评定为优秀领导班子。
建立制度制约机制,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2000年以来,青海省交通厅先后制定了《青海省交通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30多个有关规章,并通过经常性的检查落实,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行为,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建立思想防范机制,是源头预防腐败的治本措施。青海省交通厅利用党课、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让党员干部始终紧绷反腐败斗争这根弦;对新提拔干部坚持廉政谈话,在党员干部中开展重大案例专题讲座,印发外省交通领域典型腐败案件并联系实际集中讨论、对照检查。青海省交通厅还广泛开展“打造廉政交通,构建和谐家园”主题实践活动,把廉政教育延伸到文化、社会、家庭等各个领域。
建立工程廉政机制,是规范从业行为的有效途径。为防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腐败行为,青海省交通厅在实践中不断改进评标办法,先后实行了无标底投标(最低评标价法)和合理低价中标法、“双信封”(商务技术和经济报价)综合评估和合理低价评标法、“双信封”有限低价法等,有效提高了招投标的透明度。同时,对接受投标书、资格预审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严密监督,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2000年以来,青海共对1216个施工、监理合同段和127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55个合同段进行了依法招标,依法招投标率为100%,并连续4年在省监察厅组织的全省招投标工作监察中受到好评。
在青海,新开工公路建设工程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都签订了《廉政合同》,签约率达100%;《廉政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工程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建设资金使用、维护农民工权益情况一起进行检查、评比和验收。近年来,通过检查,青海对60个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25个施工、监理单位发出黄牌警告,将29名监理人员和项目经理清除出场。此外,青海省交通厅还推行廉政信用制度,规定施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分别按比例缴纳廉政保证金,作为《廉政合同》履约的诚信担保;对中标的施工单位实行为期两个月的试工制度和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
建立联手预防机制,是塑造廉政形象的重要保证。2002年,青海省交通厅加强了重点项目的监管,向全省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派驻了6个纪检监察组。此后,又将派驻制度向农村公路、干线公路和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延伸。截至目前,共向各建设项目累计派出纪检监察组12个。派驻组对在建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督,发挥了“前哨”作用。同时,青海省交通厅与省检察院共同建立了预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