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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前4月发生交通事故2896起,死亡672人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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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5月17日电(记者王敏、张先国)17日召开的2007年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首次全体成员会议上,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年前4个月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896起,造成672人死亡,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据统计,这些道路交通事故还造成37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00多万元。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王洪宪介绍,事故中有2529起是因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所致,共造成594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87.32%和88.39%。其中,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装载、违法超车、违法会车七种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导致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数的55.95%。
此外,王洪宪还表示,下午至夜间时段(15时至21时)是死亡事故多发时段,双休日死亡事故比例较大,未安装防护设施的路段事故比例较大,提请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安全。
湖北省1至4月交通安全形势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等都有所下降。湖北省副省长任世茂说,虽然形势明显好转,但绝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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