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责任人受处分,4人移交司法机关,重庆市运管局副局长被记过、公运集团总经理被撤职
新华网重庆频道5月14日电(记者朱薇)重庆市政府14日召开第100次常务会,审议决定了对去年发生的 “10·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9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重庆市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何宗海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市公运集团总经理汤传明被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据重庆市监察局局长徐海荣介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报经国务院同意的处理意见,给予重庆市运管局副局长何宗海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该局城客处处长顾斌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江北支队长何平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支队民警陈炜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市交运集团董事长曾祥普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交运集团副总经理何宗倩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市公运集团总经理汤传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市公运集团副总经理陈建军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公运集团安全统筹处处长赖忠永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6年10月1日13时33分,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所属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大客车,在 重庆石门大桥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完) 队长何平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支队民警陈炜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市交运集团董事长曾祥普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交运集团副总经理何宗倩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市公运(集团)总经理汤传明行政撤职、撤消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市公运(集团)副总经理陈建军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公运(集团)安全统筹处处长赖忠永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另外,对事故车辆承包人吕建国的代理人、驾驶人吕嘉,公运利民公司安全科负责人杨宗义,公运利民公司总经理张焘和公运利民公司董事长张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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