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和监察部昨天通报了对五起特大事故的处理决定,一共有133人被处理,其中51人移送司法机关。 安监局局长李毅中表示,这五起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经结案,5起案件发生在2005年12月到2006年11月之间,共造成24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13.7万元。
李毅中表示,发生如此重大的事故除了个别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超能力生产,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外,当地的有关部门也难辞其咎,个别政府部门不仅监管不力,甚至还牵涉瞒报和权钱交易。
这五起案件中,共处理了13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人,包括地(厅)级干部6人。
此外,有记者问到,今年一季度以来,煤矿有9起重特大事故经核实是瞒报,占到五分之一,瞒报事故频发,是否与国家下达《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有关,会不会在刚性指标的重压下,瞒报事故成为极少数企业和地方政府官员的本能选择?
对此李毅中表示,重典治乱导致瞒报是一种误解。李毅中说,打击瞒报一方面是从严执法,一方面是依靠广大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举报,这样一来,瞒报、谎报就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