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9日,国防科工委召开我国第一部船舶生产企业行业准入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的发布及实施,不仅对于规范我国船舶生产企业管理、提高船舶建造质量、保障航运生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引导和促进船舶工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标准结合了我国船舶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条件现状,以及世界造船行业的综合技术水平,总结了我国多年来对船舶生产企业的管理实践经验,兼顾了沿海和内陆地区的情况,首次对全国船舶生产企业的基本生产条件要求进行了统一规范。” 国防科工委副主任金壮龙介绍说,该标准规定了在中国境内从事船舶生产(包括建造、改装)的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适用于对各级各类从事钢质、铝质、纤维增强塑料和木质船舶生产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的评价,从事其他材质的船舶生产可参照采用,其适用范围基本涵盖了我国大中小型船舶生产企业。
金壮龙说,该标准主要从五大方面规定了船舶建造企业的基本生产条件要求,并对具体的评价方法作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按照对船舶生产企业分类指导和管理的原则,标准将民用船舶生产企业分为6大类29种类型,其中将数量最多、最为普遍的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分成3级12类。在规范船舶生产企业管理的同时,也体现出对企业发展的引导,既为各类各级企业设置了最低“门槛”,又充分考虑到不同级别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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