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2日和1月19日在呼和浩特市和林县、托县境内分别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各造成6人和4人死亡的惨剧,面对社会上流传的众说纷纭的事故成因,市交警支队近日给出了明确说法。
2007年1月12日11时许,现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柴家梁村的托县燕山营老杜营村的杜鹏飞,驾驶“蒙K27289”重型带挂货车,沿和林县萨凉公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当快行驶至52公里加300米处时,发现由和林县巧什营乡小新营村孔春生驾驶的“蒙A37187”五菱面包车对向驶来,便急忙驾驶大货车又驶回本道。而孔春生见大货车迎面驶来,为躲避大货车也驶入逆行道,结果致使两车相撞,造成面包车驾驶人孔春生和乘车人石雨斌、高爱林、胡改翠、卢文英、张月英2男4女当场死亡,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从这起事故的成因分析,萨凉公路属县道,全宽6米,事故发生时道路两侧各有0.90米、1.60米左右的冰雪,车辆只在道路中间3.5米宽左右的路面上行驶,道路通行条件恶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杜鹏飞驾驶大货车在狭窄冰雪路面上超速行驶,并在与对方有会车可能的情况下占道行驶,遇有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面包车驾驶人孔春生2006年5月27日从锡盟考取驾驶证,驾龄不足一年,驾驶经验不足,在冰雪路面上遇有紧急情况避险时,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和林县交警大队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做出责任认定:大货车驾驶人杜鹏飞对这起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面包车驾驶人孔春生负次要责任。
2007年1月19日14时许,清水河县喇嘛湾镇榆树湾村的刘建敏,驾驶“蒙A20974”重型带挂货车,沿呼大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当快行驶到79公里加700米处时,发现由清水河县盆底清的杨勇驾驶的“蒙A73653”号面包车,由南向北摇摇晃晃对向逆行驶来。刘建敏见面包车占道行驶,为躲避小面包车也驶入了逆行道,结果致两车相撞,造成面包车驾驶人杨勇和1名乘客当场死亡,1人受伤,另两名乘车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从这起事故的成因分析,事故地点位于呼大线79公里加700米处,沥青路面,全宽11米,该路段设有道路中心分道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线,属标志标线控制的二级路段。根据现场勘查和检验,当事人杨勇无证照驾驶“蒙A73653”号小面包车未靠右侧行驶,是形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刘建敏驾驶肇事的“蒙A20974”大货挂车未保持安全车速,采取措施不当,是形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特别是当事人杨勇酒后无证驾驶,经检测其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0%,属严重醉酒状态,导致其神志不清,加之又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经验不足,技术不熟练,在道路上行驶时忽左忽右,导致刘建敏与杨勇驾驶的车会车时,分不清小面包车的最终行驶方向,导致判断失误,采取措施不当,是发生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经现场勘查和认真分析研究,托县交警大队做出责任认定:小面包车驾驶人杨勇对这起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大货车驾驶人刘建敏负次要责任。
昨日,记者从和林县法院了解到,在“1·12”特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大货车驾驶人杜鹏飞,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已审查起诉到法院,此案目前已由和林县法院一审结案。(文/彦春 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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