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有效应对和化解燃油上涨对甘肃省公路客运运输行业带来的影响,甘肃省建立了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
按照“建立机制、价格联动、合理分担、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将根据油价变动与交通客运运输成本,对运价随油价的涨跌作同向调整。
具体实施办法是:以现行公路客运人/公里基本运价0.10元为基础,0#柴油为标准品。0#柴油价格每升上调或下降0.50元为一个联动周期。以2006年3月26日调整后的0#柴油价格4.20元/升为基点和基数,此后一定时期内,0#柴油价格每升上调达到或超过基数价格0.50元时,实施运价联动,对客运基本运价进行相应调整;若0#柴油价格每升上涨未达到0.50元或超过0.50元的部分,则在下一周期启动联动机制时累计计算。当油价下跌时,反向实施运价联动。第一次以基点为基数启动联动机制后,此后油价有若干次调整,依次类推。具体以2006年3月26日调整后的0#柴油价格为基点和基数,柴油价格每升每次上涨0.50元,不同线路等级和车辆类型的基本运价相应人/公里上调0.004元。农村客运运价暂不实行运价油价联动,客运附加费及其他收费不作变动。同时,运价油价联运机制由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厅根据国家调整成品油价格的情况启动,由市、县价格、交通等部门具体落实;各运输企业必须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将道路客运营运里程及票价张贴在车站候车室、客车车厢等显著位置,公示营运里程及票价表。(杨世智 代献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