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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游”引纠纷 顾客称导游擅自离团 |
20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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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刘先生(化名)通过山东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报名去枣庄旅游,团队导游[DaoYou]在与游客[YouKe]几次争执后,将他们留在景区自己离开。事后他们每人获得该导游[DaoYou]的100元赔偿,但他认为旅行社将责任转嫁给了导游[DaoYou]个人。对此济南市旅游监察支队表示,刘先生所获赔偿来自旅行社而非导游[DaoYou]个人,关于当事导游[DaoYou]离开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7月7日出发时,刘先生与通过其他三家旅行社报名的20余名游客[YouKe]共同踏上了一辆中巴,跟车导游[DaoYou]为其中一家旅行社派出。在中巴最后一排座位处,几名成年人坐在一起非常拥挤,有人提出让导游[DaoYou]帮忙调换座位,但被拒绝。之后该导游[DaoYou]应游客[YouKe]要求将自己的座位让出,但由此产生了不愉快的情绪。
当到达枣庄一处影视城时,车上一名70多岁的老人因停车位置较远未能进入参观。老人的家属为之与导游[DaoYou]再次发生争执。该导游[DaoYou]气愤地表示自己“不干了”,并立即带着所有游客[YouKe]的电子行程单离去。无奈,游客[YouKe]们只能与各自旅社联系。刘先生的相关说法都在该团另一名游客[YouKe]李女士(化名)处得到证实。
经协商,另外一家旅行社终于又派来一名导游[DaoYou]。但是再次出发时距离上名导游[DaoYou]离开已经过去近3个小时,游客[YouKe]们已经兴致全无。
从枣庄回来后,刘先生与其他游客[YouKe]每人拿到了100元的赔偿。后来了解到,赔偿款出自当事导游[DaoYou]而非旅社,他由此认为山东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责任转嫁到了导游[DaoYou]个人身上。
山东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相关问题由我市旅游部门统一答复。济南市旅游监察支队相关人士对于其中一名老人家属与该导游[DaoYou]的冲突不了解,但表示刘先生等每人获得的赔偿款并非100元,而是150元,在他和旅行社签订的赔付意见书中表示“收到山东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补偿款600元”,没有声称是导游[DaoYou]个人给的。此外,该人士强调,刘先生是以散客拼团的形式出游,对刘先生而言,导游[DaoYou]相当于来自百事通旅行社。
关于当事导游[DaoYou]“扔下”游客[YouKe]独自离开的情况,该人士表示其了解到的情况与游客[YouKe]反映出入较大,因此将继续对此深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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