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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口机电设备切勿夹带旧安装工具 |
2009-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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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波检验检疫局在工作中发现某食品公司进口的食品加工机电设备夹带了调试设备使用的旧工具、旧电焊机等。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已对夹带的旧工具、旧电焊机等依法封存,责令该公司不得销售、使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退货。
据调查,该公司于今年4月向宁波检验检疫局报检了1台从荷兰进口的蒸煮机。4月底,检验检疫执法人员赴该公司现场检验,检验时开箱发现该批货物中夹带有旧工具、旧电焊机等。据了解,夹带的旧工具、旧电焊机系该批货物国外出口商为在到货目的地安装设备所用,对于擅自夹带之事,国外出口商事先并未告知该公司,该公司此前并不知情。
根据我国检验检疫法规的规定,进口旧机电产品需事先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还应当实施装运前检验。该公司夹带的旧工具、旧电焊机均属于旧机电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办理备案手续方可入境。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提高对旧机电产品备案、装运前检验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我国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切勿贪图一时方便而非法夹带安装用的工具等旧机电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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