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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力争所有乡镇都有农机合作社 |
2009-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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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的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农业部要求,到2015年,力争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户数达到整个农户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作业面积占到整个农机作业面积的四分之一以上。
据悉,截至2008年,全国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已达到16.5万个,入社人数近30万人,同比增长31.5%。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大中型拖拉机5.4万台,拖拉机配套农具21.8万台(套),联合收割机4.47万台,插秧机1.55万台,机具配置以大型、高性能为主。在农机合作社数量增长和农机装备结构改善的同时,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2008年,全年农机作业服务总面积达1.79亿亩,同比增长67.3%。平均每个合作社拥有社员37.3人(户),每个合作社服务农户的数量达958.9户。全年服务总收入达56.5亿元,同比增长60.6%。农机合作社社员人均服务收入达1.9万元。在大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工作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一是因势利导,推动创办经营方式多样化。如河南、山东等省形成了能人带动型、村集体作业队转型型、企业投资型、基层农机服务机构领办型等创办方式。黑龙江省发展全体村民入股、村集体与大户合作、大户合作3种方式。在农机合作社经营方式上,有纯农机作业服务的,有纯生产型的,也有服务与生产同时兼顾的;有专业服务型的,有综合服务型的,也有农、工、商一体化经营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是政策扶持,推动投入主体多元化。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了重点扶持,各级财政投入资金累计达10.8亿元,形成资产总值102.6亿元。
三是分类指导,推动运行机制规范化。目前,多数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了统一作业质量、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油料供应、统一维修保养的有效办法。
四是抓点带面,推动培育发展工作经常化。各地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扶持建设了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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