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27日电: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日前就《山东省农产品[17.17 1.00% 股吧]质量安全条例(草案)》进行网上立法听证。条例草案拟重启农药[NongYao]经营许可制度。 按照条例草案规定,农药[NongYao]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与所经营农药[NongYao]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有与所经营农药[NongYao]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和仓储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NongYao]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设施等。农药[NongYao]经营者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农药[NongYao]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凭农药[NongYao]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农药[NongYao]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农药[NongYao]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许可经营的农药[NongYao]范围、有效期等事项;农药[NongYao]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等。 据了解,2004年7月1日我国行政许可法施行后,农药[NongYao]经营许可制度随之消失,农药[NongYao]销售市场迅速发展,在方便农民买药的同时,也出现了农药[NongYao]残留超标等问题。实行许可经营制度,可以有效控制高毒和禁限农药[NongYao]的销售,一旦出现质量事故,能够索赔。 网上立法听证中,反对者提出,目前高毒、剧毒、中毒农药[NongYao]都已列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这类农药[NongYao]要到安监部门办理许可证,如果再设立农药[NongYao]许可经营,经营农药[NongYao]就要办理两种许可证。此外,实行许可制度未必能解决农药[NongYao]滥用的问题。过量使用、不按间隔期用、违规使用高毒禁限农药[NongYao]等,靠许可经营制度无法解决。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表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继续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对该草案作出进一步修改,提交下一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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