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路边停车)用简单方法或由市场调节已经无能为力,必须由政府统筹管理”的声音犹在耳畔,在一年前的新闻发布会上,禅城区相关负责人提出了解决路边停车收费的总体思路。然而,以收费价格为杠杆,把路边停车资源的周转交给市场去调节后,涨价带来的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则必须请“有关部门”跟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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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一年来禅城区停车价格方案从酝酿到出台实施的全过程,笔者以为,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有关部门从一开始就强调调整路边停车收费所属的公共性质,并似乎划分了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的责任边界。但是现实中,路边停车资源周转交由市场去调节以后,有关部门所应当承担的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不应该被忽视。 织梦好,好织梦
在汽车拥有量过百万、道路资源颇为紧张的城市,以价格收费为杠杆,将这些较为紧缺的停车资源交给市场进行调节,无可厚非。但在佛山这样的私家车保有量较高的发达城市,路边停车费可视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居民生活基础价格,它也带来了居民生活甚至是饭店等消费场所经营成本的上升,由此引发的城市综合管理问题,更是需要有关部门对不同的利益进行调和并采取行动,达到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活动,最大限度地促进公共秩序、增进公共利益的治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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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市民想找地下停车场找不到、在禁停区见缝插针乱停乱放、停在路边就“快准狠”地逃费。另一方面,负责收费的公司只负责收费,不负责涨价带来的秩序问题;负责提出涨价方案的部门只负责发布方案,不负责涨价引发的连锁反应;公共交通部门也并不负责停车场建设的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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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停车费上涨后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不是哪一个职能部门能够彻底解决的事。但也正因为如此,更需要警惕,市民的呼声和诉求被职能部门统统回复为“不归我们管”。出台一项公共政策,却使得更多市民行为失范,或者对市民呼吁的配套措施和利益诉求视而不见,将会间接损害政策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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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不是一涨了之,民众需要看到的是“相关部门”能够站出来,引导建立更为有序、规范的社会管理秩序,对涨价后引发的系列问题进行跟进处理。(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