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苗圩表示,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要比2007年下降18%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资源消耗降低15%;工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要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苗圩表示,从中央到地方,近年来都加大了节能减排工作的力度,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十一五”前两年没有实现预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再加上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使得我国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他说,工业是我国耗费能源、资源,产生环境污染的最主要行业,能耗占全国的70%以上,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约占全国的40%和85%左右,因此,必须打好工业节能减排攻坚战。
苗圩表示,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业节能环保工作,关键是要抓住四个重点:一是大力抓好工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二是树立新的资源观,抓好资源综合利用和“二次”资源循环利用,缓解资源供需矛盾;三是切实加强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和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四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形成新的工业发展模式。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工业节能环保工作,苗圩表示,将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要加快构筑以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把能耗和污染排放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严控“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工信部还将重点强化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开展能源审计,强化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狠抓污染排放超标企业的减排工作,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工业排污企业,不得批准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对未完成国家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实行强制性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苗圩强调,要切实推进工业节能环保取得成效,必须加快研究和探索促进工业节能环保的政策机制和工作保障体系。积极推进促进工业节能环保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建立和落实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探索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工业节能环保投入新机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市场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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