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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区电动自行车三责险投保率不足一成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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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民对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的主要出行工具。从泰州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获悉,由于市民积极性不高,泰州市区电动自行车三责险投保率尚不足一成。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赔付问题常常成为事故责任双方最头疼的事。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三责险是一种车辆财产保险,电动自行车车主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事故致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车主所应支付的赔偿金由保险公司来支付。目前,同志、泰州市开设的电动车三责险的保费主要有30元/年、40元/年和50元/年3种,分别对应的保额为3万元、4万元和5万元,每次事故的最高赔付额分别为1.5万元、2万元和3万元。
泰州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科科长梅江说,保险公司在泰州市区6个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点都设立了专门的投保咨询柜台,但很少有市民主动咨询,前来投保的更是不多。“业务开办至今,办理该险种的市民尚不足一成。”
买保险一年只要花几十元,市民为何不买账?梅江分析,一方面,三责险属非强制性险种。另一方面,不少市民存侥幸心理,对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负责泰州市区主要道路交通管理的交巡警一大队了解到,去年,泰州市区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已成为影响泰州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事故不仅发生率高,危害程度也不小。”泰州市交巡警支队法制科科长丁九如说,事故大队记录在案的去年市区发生的“一般性以上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中,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4.8%,死亡人数则占13.9%。
“由于大多车主未投保三责险,使得有些事故赔付问题一直无法解决。”
泰州市保险协会秘书长戴群说,一般来说,市民只需选择30元/年的三责险,便能基本免除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所承担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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