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人士提议我国小家电应实行保用制 |
2009-05-06 |
|
企业不是公益机构,要考虑盈利问题,但是消费者维修时也要考虑使用和维修成本,如果实行保用制,选购产品时消费者就会把使用时限考虑进去。
两年前,为了给儿子听英语,我花200多元买了个单声道的洋品牌录音机。我清楚地记得购买时,销售人员说:“这东西皮实着呢,您就放心用吧。”
可是前不久,录音机出了故障。我想反正已经过了一年的包修期,不如就在附近的家电卖场里开设的家电医院修修吧,没想到人家只修大家电,不修小家电,于是,还是得找该品牌的特约维修点。打了N个电话,总算找到了能修录音机的特约维修点。工作人员态度虽然不错,但却告诉我:从产品的故障看,是机芯出问题了,要修的话,检修费是40元,零件费大约得60元,一共是100元左右,而且维修周期是7个工作日。
且不说这维修费用之高,相当于新产品价钱的一半了,就说这么长的维修时间,儿子的听力作业可怎么完成?我带着没有修理的录音机离开了维修点,直奔商场,花180元买了个本土品牌的双声道录音机。我打算好了,如果这第二台录音机再出问题,我就直接到批发市场上去买个山寨产品,估计100元就能拿下,坏了直接扔掉也不可惜。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听说上海的电子电器维修行业协会针对小家电维修难,曾试图在社区里开设综合性小家电维修中心,但因为大多数小家电本身价值不高,而维修的人力物力成本并不少,造成维修费居高不下,消费者觉得不划算,所以真正进店维修小家电的消费者并不多,维修中心最后只好关门大吉。
有朋友告诉我,在人力成本高昂的德国,电暖器等小家电产品实行的是保用制,产品保用期是两年,两年之内,企业要保证产品能够正常安全使用,如果出现故障,企业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产品,两年之后就可解除对产品的质量责任。所以,小家电大多是一次性产品,或是由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保用期外的付费修理。由此看来,国内国外的小家电维修都是问题,因为企业不是公益机构,要考虑盈利问题,但是消费者维修时也要考虑使用和维修成本,如果实行保用制,选购产品时消费者就会把使用时限考虑进去,当必须要更换新产品时也不会感到强烈的心理不平衡。
在我国,虽然三包规定了企业对包修期外的产品仍负有保修责任,但我认为,如此保修不如不修,直接更换新品反而更加省事。LX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