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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动自行车的立法管理处于协调之中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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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海南特区报》特区要闻栏目里刊登了“海口“禁摩”不搞一刀切”的文章。
文章指出,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立法出台前如何管理?2010年海口中心城区全面禁摩?近期事故频发,海口交警采取哪些措施?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海口的交通问题都是椰城百姓最关心的事。
3月21日,海口交警支队支队长蔡军接受《海南特区报》记者专访,并就市民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一一作解答。
其中,有关海口交警呼吁对电动自行车的立法管理已久,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蔡军说,我们在尽力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目前还处于协调之中。希望海南省里有关部门支持,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办法。他还说,对电动自行车立法管理是最有效方法。但目前所能做的是,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我们曾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鉴定标准作过宣传。建议工商、质检部门加大对商家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查处力度。群众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可上交警互联网站了解电动自行车的合格标准,避免被误导误购。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对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的电动自行车,交警同样依法处理,确保交通安全。(作者:王彩虹等,何觉林摘编)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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