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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节能灯获补贴鹤山两企业获高效照明产品补贴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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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鹤山市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生生丝印厂通过购买安装使用佛山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高效照明产品,享受了财政对高效照明产品的补贴。两家企业先后购买安装使用三基色双端荧光灯(T8、T5型)1000只和610只,分别获得9000元和5490元的财政补贴。
去年8月,鹤山市经贸局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举办了2008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活动,活动重点是推广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和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型)等高效照明产品,工业企业、学校、机关和医院等大宗用户和居民用户购买以上产品均可获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是,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由国家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由国家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50%给予补贴。
推广活动得到了很多企业的响应,据悉,目前很多在建厂房的企业具有使用节能灯的愿望。购买企业可直接与照明公司签订一个购销合同,报到经贸局加意见,然后到江门市财政部门申请补贴。
不过,在居民使用节能灯推广方面,效果并不明显,鹤山市经贸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这可能与手续麻烦有关,该负责人说:“由于暂时还不能零售,需要居委会集中起来购买,所以居民购买节能灯效果还不明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中标企业提供的高效照明产品必须保证质量达到照明产品国家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在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印制“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这是国家利用财政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的新举措,进一步鼓励企业研发节能产品,提高产品的节能性能,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水平。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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