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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禁摩限电“新规终出台电动车统统要上牌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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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50万辆电动车何去何从?“禁摩限电”新规终出台,“五一”实施
未满18岁骑不得,不能酒后行驶上牌不收费,具体实施细则有待公布
4月1日,长沙市芙蓉路电动车大市场前,两辆电动车驶过。“禁摩限电”新规将从5月1日起实施
禁摩具体时间有待确定
《规定》明确,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可以限制、禁止摩托车和其他车辆的通行。具体道路、时间、车辆种类等,由长沙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并予以公告。
关于城区“禁摩”,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及公安交警部门已多次明确表态“不会搞‘一刀切’”。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唐跃军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长沙已经从2003年开始逐步实施城区“禁摩”措施,此次拟通过地方立法延续这一措施。“禁摩”将会采取稳妥的步骤,逐步推进目前在市区一定区域已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措施。此外,政府相关部门将会考虑对提前报废的登记在册的摩托车,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年满18岁才能骑电动车
由于在长沙城区行驶的电动车数量已超过50万辆,几乎每4个城市人口就拥有一辆电动车。从“禁摩限电”的消息披露至今,电动车如何管理成为市民关注度最高的话题,关于电动车上牌、限速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天公布的《规定》明确,长沙市区内将实行电动车总量控制制度,并将此前笼统讨论的“电动车”概念明确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两种分别管理。此前已购买了电动车的市民,应当凭合法有效的资料,依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已备案的电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临时编号,悬挂编号牌。按规定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在确保安全驾驶的前提下方能上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湖南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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