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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PET生产消费现状及预测分析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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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酯(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由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EG)经过缩聚产生。由于生产加工方式的不同,其产品分为聚酯切片、聚酯薄膜和聚酯纤维(涤纶的学名),聚酯纤维分长丝和短纤,长丝大约占涤纶的62%、短纤大约占38%,长丝为纺织企业使用,短纤一般与棉花混纺。切片又分为瓶级切片、膜级切片和纤维切片,纤维切片经溶解喷丝成为纤维,瓶级和膜级切片一般不再用于纤维生产。我国75%以上的聚酯用于生产聚酯纤维即俗称的涤纶,涤纶占合成纤维总量的85%,是纺织行业的主要原料。因此聚酯系列的市场变化和发展趋势是化纤行业关注的重点。
发展历史
聚酯(PET)发明于1944年,1949年率先在英国实现工业化生产,因其有优良的服用和高强度等性能,成为合成纤维中产量最大的品种。聚酯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一直保持高速发展,其生产增长率为:1960年200%、1965年50%、1970年60%,此后增速减缓并呈周期性发展趋势,1975年增速为30%、1982年为10%、1987年为12.6%、1992年为6%、1999年为4.3%、2001年为4.8%,预计2004年为8%。上个世纪90年代后,聚酯工业的发展重心开始转向亚洲,至90年代中期,因产能扩充过多,除中国外已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到1999年,聚酯工业又迎来新的发展阶段,主要由于瓶用和膜用、复合等非纤用聚酯的用量增加,衣用涤纶需求也达到高峰。据聚酯世界大会分析,从1999~2005年,聚酯产能还可以增长33~40%,年均增长率为6.6~8%。从2000年开始,世界聚酯工业又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期。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聚酯产品上,非纤聚酯的发展速度很快。1996年,世界聚酯包装树脂和薄膜产量分别为451.9万吨和138.2万吨,占世界聚酯总产量的20.7%和6.3%,1998年则分别为699.5万吨和163.1万吨,占世界聚酯总产量的24.6%和5.7%。2000年分别达到823.6万吨和176.9万吨,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7.6%和6.2%,各占世界聚酯总产量的26.0%和5.59%。预计到2003年,非纤聚酯产量约占聚酯总产量的1/3。
PET的用途不再主要局限于纤维,而是进一步拓展到各类容器、包装材料、薄膜、胶片、工程塑料等领域,目前,PET正在越来越多地取代铝、玻璃、陶瓷、纸张、木材、钢铁和其他合成材料,聚酯的家庭也在持续扩大。
中国生产消费现状和预测
我国聚酯的生产起步较晚,70年代开始形成上海、天津、辽阳等生产基地,80年代国产间歇式、半连续的小聚酯生产装置建设较多,据统计已有110家以上。
目前我国主要聚酯生产企业集中在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两大集团公司。中国石化2001年聚酯产量达到202.97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69.2%。中国石油2001年产量为46.61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5.9%。目前主要的40多家聚酯生产企业,2001年产量在1万吨以上的企业有29家,在10万吨以上的企业有9家,在30万吨以上的企业有4家。仪征化纤公司是目前我国聚酯生产能力和产量最大的企业,2001年聚酯产量达到110.85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37.8%;其次是辽阳石化公司,2001年产量40.75万吨,占13.9%;上海石化公司居第三位,2001年产量为38.35万吨,占13.1%。2002年国内主要聚酯切片生产厂产量见表10。2002年上海石化公司产量达到42万吨,辽阳石油化纤公司达40万吨,洛阳石化公司达22万吨,天津石化公司达21万吨。我国现在最大的聚酯生产企业是中石化仪征化纤股份公司,总年产能力达到120万吨,已成为世界十大聚酯生产企业之一。除仪征化纤外,我国聚酯大型企业还有辽阳石油化纤公司、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化工公司、翔鹭涤纶纺纤(厦门)有限公司。上述5大企业的生产能力约占全国总产能的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上海联吉合纤公司(上海化纤集团公司、德国吉玛公司和沪光国际上海发展公司的合资企业)投资2.75亿元建设聚酯三期工程,1994年以来已建成7万吨/年聚酯切片、3万吨/年直纺涤纶短纤维工程,聚酯切片产量现已提高到10万吨/年,三期工程建成后可形成25万吨/年纤维级聚酯切片、3万吨/年直纺涤纶短纤维能力。
济南齐鲁化纤集团16万吨/年聚酯项目于2003年2月建成投产,其主要设备国产化率达到92%。与该项目配套的7万吨直纺短纤维项目于2002年上半年投产。
吉玛公司将为中国吴江化纤编织厂建设世界规模级聚酯装置,为吴江的聚酯缩聚装置提供技术、设备、工程和开工服务,装置能力为35万吨/年纺织级聚酯,约90%产能用于直纺生产POY和FDY,其余生产聚酯纺织切片。
吴江化纤厂新装置将外购3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和12万吨/年乙二醇。该装置合同价值约3000万美元,计划2004年4月建成。新装置建成后该公司还将进一步追加投资。吉玛公司还为江阴华西毛纺厂建设一套纺织级聚酯装置,装置能力为21万吨/年。另外,吉玛公司还为世界上最大的聚酯厂之一仪征化纤公司建设1800吨/天纺织级聚酯装置。仪征化纤拟使其聚酯纤维能力扩能50万吨/年,到2005年达到150万吨/年。
厦门翔鹭石化公司45万吨/年聚酯装置于2003年建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仪华东丽聚酯薄膜公司(YTP)(东丽公司和仪征的仪华集团50/50合资企业)使仪征6000吨/年聚酯薄膜能力到2003年底达到1.5万吨/年。YTP也计划另建1万吨/年装置,定于2004年完成。新装置目标是特殊工业用途,如电容器和干膜光敏电阻。
1999年至今,我国民营聚酯企业激增,聚酯生产能力急剧膨胀。到2002年底,民营企业的聚酯生产能力已占我国总生产能力的40%左右,目前纤维级聚酯已出现生产能力相对过剩的状况。
近年我国聚酯生产能力大幅度增长,产量也同步上升,2003年、2004年和2005年我国聚酯生产能力达到和将分别达到1438万吨、1600万吨和1696万吨,聚酯产量将分别达到973万吨、1162万吨和1253万吨。占世界总产量比例将从1995年9%、2002年25%提高到2005年27%。预计到2010年在世界十大聚酯生产商中,中国将至少占有2~3家。
聚酯纤维(涤纶)
80年代后,随着合成纤维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聚酯的消费量也快速增长。1990年合成纤维用聚酯表观消费量为105.4万吨,1995年增加到268.9万吨。2000年表观消费量增长到616.8万吨,2001年达到710.7万吨,2002年达到859.7万吨。我国聚酯的消费绝大部分用于生产涤纶纤维。涤纶纤维是我国合成纤维中增长最快的品种,1965年涤纶纤维产量只有100吨,仅占我国合成纤维总产量约1.92%,位于锦纶、维纶和腈纶之后而居第四位。1976年涤纶纤维产量上升到2.69万吨,超过上述三种纤维而跃居首位,占合成纤维总产量的34.3%。1990年产量突破100万吨,达到104.2万吨。2001年产量猛增到632.6万吨,2002年更达到772.1万吨,创历史最高记录。1996~2002年间,我国涤纶纤维平均年递增82万吨,占世界年均增量的一半以上,成为推动世界聚酯纤维增长的主要国家。近期内,我国涤纶纤维产量仍将以10%的年率增长,生产涤纶纤维消耗聚酯约占聚酯总消费量的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聚酯工业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
(1)聚酯产品价格竞争力较弱,企业赢利性不强。国内每吨产品加工成本高于韩国和台湾企业30美元左右,直接原料成本的平均水平每吨高出100美元以上。
(2)上下游生产能力不配套。原料发展滞后于聚合,聚合又滞后于抽丝,而抽丝又不能满足纺织工业需要,主要原料进口依存度高达50%以上。聚酯重要原料PTA、EG供应不足,每年有1/3原料需进口补充,这两种原料占产品成本70~75%。
(3)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装置规模小,生产效率低,生产成本高,缺乏竞争力。企业单线规模除仪化、龙涤、开平和翔鹭等具有单线300~400吨/天能力外,绝大部分为100吨/天、200吨/天能力。在整厂规模上,除仪化、上化、辽化及翔鹭具备20万吨/年以上能力外,大部分在6万吨/年左右和以下,而目前世界聚酯经济规模单厂产能一般在20万吨/年以上。
(4)聚酯产品结构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品种结构与国际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常规产品生产能力过剩,生产品种范围窄,非纤聚酯比例明显偏低。大多数企业只能生产常规普通产品,许多高科技、多功能和高附加值产品仍需进口解决。
为此建议:
(1)今后几年,应积极支持大型聚酯原料基地建设,降低对进口原料的依存度。目前我国聚酯原料PTA(精对苯二甲酸)、EG(乙二醇)主要依赖进口,2002年自给率仅分别为36.3%和30%。与此同时,发展聚酯主要原料的生产,强调以技术改造和以现有大型聚酯生产装置配套建设为主,加快扬子石化、镇海石化、仪征化纤PTA和扬子石化、惠州石化乙二醇项目的建设进程,实现聚酯工业的垂直整合,以求生产成本最低化。加强对外商投资聚酯原料项目的管理,有选择地批准部分项目建设,以作为国内市场的有力补充。争取经过5~10年的努力,将我国聚酯原料自给率提高到65%以上。 tujian.org
(2)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聚酯工业的宏观调控。通过破产、兼并、债转股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大型聚酯企业的支持力度,在总量调控范围内进一步扩大大型企业聚酯能力,提高大型企业竞争力,促进国内聚酯总量和利润的合理化,从而减少对小聚酯项目的投资,以实现聚酯工业结构的合理化。
(3)积极鼓励大型企业的上下游垂直整合。大型聚酯和石化企业要相互渗透,形成几个上下游一体化的大型企业,以提高重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4)严格控制小聚酯生产能力的过度膨胀,区别对待一些从事切片纺企业所上小聚酯项目。对于涤纶生产企业将切片纺改为熔体直纺的项目不应再批;对优势小聚酯企业以提高化纤差别化为目的而实施的项目要有选择地予以支持;对单纯为原抽丝项目配套或以出售商品切片为目的的聚酯项目应坚决制止;对规模太小、经营不规范、环保问题严重的小聚酯企业应坚决取缔。
(5)支持聚酯产品及其原料生产装置和技术的国产化进程。对国产化大容量聚酯装置、短纤装置和直接纺长丝、PTA装置需要引进的设备和部件给予进口税收的减免优惠;对聚酯国产化所需资金给予低息和贴息优惠;设立国产化风险基金,帮助企业规避国产化过程中的风险,加快聚酯、纺丝、PTA装置和技术的国产化。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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